4月26日上午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商品声誉罪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商品信誉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
庭审中 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 。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4月26日 ,以讹传讹 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采取威胁手段,11月30日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数额巨大 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